【河南】关于开展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备选产品和豫东片区联盟基层用药集中采购中选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 68 号
2025.04.08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关药品企业: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等3批次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19号)要求,为确保集采中选/备选产品(详见附件1、2、3)挂网采购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信息维护
企业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选择“医药采购”进入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点击“登录(注册)”,选择“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后,依次点击“招采子系统”—“药品招标管理”—“我的药品库”,选择相应的国家医保代码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PDF格式)。
二、中选/备选产品确认
企业按照中选/备选供应清单中的产品信息,于2025年4月10日前参照操作手册(附件4)完成代码绑定工作。
附件1: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河南省中选企业供应清单.xlsx
附件2: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河南省备供、第二备供企业供应清单-.xlsx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