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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启事

2021.09.07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推动我区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满足中医临床使用需求,我局牵头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8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处

2.联系方式:徐世明      0951-6024520

周惠娟      0951-5665636

邮  箱:45250124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

附件:宁夏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