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卫健发〔2024〕6号
2024.07.30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局),省中医药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委属委管医疗机构:
现将《贵州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