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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自查报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2.07.04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已出台《山东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自查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0年2月1日起实施。为更好推动政策实施并正式出台《山东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自查报告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根据实施情况将相关意见于2022年1月2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省药监局。

 

邮箱:sunjianfei@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自查报告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