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征求《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配送情况考核指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1.12.28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强化药品配送企业监管,规范药品采购配送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制定了《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配送情况考核指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征求意见期内通过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监督管理和价格监测科。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4日;
联系方式:0571-86409269;
邮箱:zjyxcgzx_jgk@163.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3号楼。
附件: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配送情况考核指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