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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六批)》意见的函

2022.09.06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我局已组织完成第五批18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的省标(公示稿)拟定工作。为确保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相关单位来函反馈并加盖公章,附实验数据及相关说明,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期满未回函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董楠楠

  联系电话:0451-88313073

  电子邮箱:748749415@qq.com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6号

 

  附件:1.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稿(第六批)目录

     2.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稿(第六批)正文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6日

  附件1:

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稿(第六批)目录(18个)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甜叶菊配方颗粒

18

凌霄花(美洲凌霄)配方颗粒

2

川木香配方颗粒

  

3

凤尾草配方颗粒

  

4

竹茹(青秆竹)配方颗粒

  

5

姜黄配方颗粒

  

6

白薇(白薇)配方颗粒

  

7

茯苓配方颗粒

  

8

卷柏(垫状卷柏)配方颗粒

  

9

醋鳖甲配方颗粒

  

10

大蓟炭配方颗粒

  

11

徐长卿配方颗粒

  

12

山银花(灰毡毛忍冬)配方颗粒

  

13

梅花配方颗粒

  

14

茺蔚子配方颗粒

  

15

老鹤草(野老鹤草)配方颗粒

  

16

米炒党参(党参)配方颗粒

  

17

赤小豆(赤小豆)配方颗粒

  

 

附件: 2.第六批配方颗粒公示稿18个.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