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增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品种的公告(2024年第9号)
2024.12.03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药监综药管函〔2021〕367号)、《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药监生〔2021〕47号),经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审评,决定将何首乌、猪苓、丹参三个品种新增入云南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品种目录,现予以公告。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