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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

2025.01.23
蚌埠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医保局,局属各单位,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74号)和安徽省医保局 省卫健委《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皖医保办〔2024〕1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血液光量子照射治疗等项目规范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项目名称、内涵和计价说明。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中“血液光量子照射治疗”相关项目表述,修订我市价格项目“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包括光量子自体血回输及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的名称、项目内涵和计价说明,详见附件。所标注价格为市三级公立医院最高政府指导价,二级、一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分别按照上述标准下浮10%、20%执行。原医保支付政策不变。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价格信息公开制度、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价格投诉处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既往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项目修订及价格规范治理表

附件

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项目修订及价格规范治理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
单位

价格
(元)

计价说明

支付
分类

统计
分类

310800011

经照射自体血回输治疗

通过采集自身血液,利用光学技术和量子技术进行处理,将处理后的血液回输患者体内,以增强人体自我修复功能。所定价格涵盖消毒、采血或血制品准备、照射、输氧、回输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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