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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调研评估海东市DIP付费工作

2021.07.09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7月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DIP调研评估组来海东市调研评估海东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实际付费工作。

  会上,海东市就DIP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进度、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进行了详细介绍。为做好课题调研与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专家团队在海东市平安区中医医院进行了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平安区中医医院以及全市DIP付费方式改革下的医疗机构病案数据管理、编码映射、成本管控、绩效评估等工作开展情况,并与相关负责人、临床医生交流DIP对医院管理、诊疗服务的影响。

  据了解,DIP的全称是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通过DIP支付方式改革,医疗保障部门能更好地掌握费用支付主动权,降低基金支付风险,促进医疗机构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

  海东市被确定为DIP国家试点城市以来,全市根据国家和省医保局安排部署,成立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领导小组,经市政府同意制定转发了《海东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按病种付费领导小组”,全面推进DIP国家试点工作。7月5日,召开了海东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付费(DIP)国家试点推进工作会议,标志着海东市DIP国家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推进阶段。目前,海东按照国家2021年9月底前全部试点地区进入实际付费阶段要求,在扎实做好系统部署、接口改造、病案质控、病例分组,付费标准测算和付费标准论证,制定完善结算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基础上,拟于2021年8月中旬开始模拟付费运行进行评估论证,并召开全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病种分值付费动员会议。

  目前,海东市医疗保障部门通过数据治理、技术创新、业务培训等工作为抓手,完成了DIP病种预分组,制定完善了DIP付费相关配套政策,改造了DIP付费系统,进一步提升DIP付费工作能力,将于今年9月15日起申请全面进入实际付费阶段。

  专家评估组肯定了我市前阶段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实际付费工作,要求进一步对标工作要求,探索具体实施路径,加快建设管理平台,强化部门协同合作,全力推进DIP试点实际付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