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1月1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位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
省局党组成立了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总体协调、推进、督办整改工作落实。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认真梳理7个方面、18项、38个具体问题,制定了《中共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7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持续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向基层延伸。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办及巡视组意见,3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其中:细化巡视组意见建议19条,制定整改措施139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或部门、责任人员、巡视组意见建议、整改措施和完成总时限,做到了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建立了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保证整改任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局领导带头领办具体整改事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深入研究,一个步骤一个步骤深入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全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药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省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月推进落实。开展了深刻吸取长生疫苗案件教训再认识、再反思、再整改、再提升活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深入进行问题查摆,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组织实施述职述廉述法活动,全省系统干部深刻阐述对疫苗案件的认识,提升了政治站位。
二是强化落实力度。2019年12月3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12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关于加快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实施意见》。
三是确保政策落地。省局利用网站、吉林药品安全报和一致性评价微信工作群、QQ群,对《关于推进和鼓励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关政策措施》进行进一步的宣传。开展送政策入企活动,依托各检查分局,通过召开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等形式,对辖区内化学药品仿制药生产企业主要人员进行培训。截止目前,有51户企业,151个文号开展了一致性评价。有9户企业,18个文号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2.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一是引领监管系统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印发《吉林省药品分类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按照药品的风险程度、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结合药品不良事件、企业监管信用及产品投诉状况等因素,确定药品监管重点、检查频次和覆盖率,明确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了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修订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疫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吉林省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方案》和《吉林省重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方案》。借助信息化手段,归集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数据信息,促进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监管靶向性。
二是及时接收、转办、分析举报信息。重新制修订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举报管理工作制度(暂行)》《吉林省药品重要举报查处情况快报制度》等9个方面的规范和制度。药品举报受理平台接入全国12315系统,解决了投诉举报系统三网不融合,易造成举报信息接收、转办、分析不及时,时效性低的问题。
3.加快推进支撑我省医药产业发展的能力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我省医药行业发展具有技术支撑的基础性项目建设。药物安全性评价实验室(GLP)土建已完成封顶,进入二次深化设计及二次装修阶段。药品进口口岸现场评估已于2020年9月27日至29日顺利完成,并以“0”缺陷通过现场考核,待国家药监局上报国务院后正式确认。省政府斥资2.47亿元建设疫苗批签发实验室,计划2021年8月底前建成。医疗器械检验所通过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资质认定扩项现场评审,申请扩项20项,标准变更36项。
二是推进“智慧药监”项目建设。“智慧药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0年2月27日得以批复,项目完成立项;7月14日,省政数局完成“智慧药监”项目招标并投入研发;疫苗追溯监管系统和药学虚拟实验实训仿真教学系统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提升思想教育的有效性。加大对干部职工思想认识的引领。省局党组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进行问题查摆,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了“四个最严抓监管、服务发展我争先”活动,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进行大服务、大走访、大调研。组织实施了“强监管、保安全,勤服务、促发展”主题党日活动和“我为药监发展献一策”活动,提出可行性建议66条。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全局干部职工严格对标对表,深刻认识反思,检视自身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2.解放思想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
一是找寻加强监管和服务企业发展的平衡点。省局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到企、助推发展”活动,围绕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讲解药品生产监管方面规定要求,指导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规范(GMP)及注意事项,帮扶企业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规范生产经营。加大调研力度,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借鉴先进经验,分析研究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发展瓶颈。以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为契机,规范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提高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通过为企业“把脉”、“诊病”、“开方”,剖析企业违法违规原因,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提升医疗器械检验能力。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与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签订了委托合作协议,解决了我省不能检验项目的委托检验问题;与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签订了合作协议书,满足了我省企业EMC检测需求。采购了10套(50台设备及配件)医用防护用品检验设备,提升了应对新冠疫情防护用品检测能力和检验能力。招聘14名检验技术人员,充实了检验力量。设立“所长接待日”,为企业搭建平台,答疑解惑。通过了国家认监委、CNAS扩项评审和二合一复评审,新增检验项目20项、参数172个;获得了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额温枪、医用电子体温计等防护用品的全项目检验能力。
三是制定吉林省中药材地方标准。省局从2015年开始着手吉林中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制修订工作,2019年发布实施了35个中药材标准,收入《吉林省中药材标准》(2019年版第一册)。2020年1月开展吉林省中药材标准和吉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项目的征集工作;已发布实施《吉林省中药材标准》(第二册),收载品种60个,《吉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第一册)收载品种94个。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省局成立了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程。成立了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修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4项工作制度,抓好推动落实。将意识形态作为重要专题内容,纳入到述职述责述廉考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内容,纳入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督查范围,做好对药监领域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和处置应对。省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直属事业单位党委(党支部)每年向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党组书记就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交流。举办“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通过《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经典专题的学习,加深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与认知。按计划开展巡察工作,及时发现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二是正面引导舆情。省局制定了舆情工作管理办法,强化了舆情处置。与中国健康传媒集团签订合同协议,掌握舆论主动权。加强网上热点事件和有害信息的处置,正向引导公众舆论。
三是全面彻底肃清流毒。省局修订了网站管理办法,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引领,提升了政治站位。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严把选人用人关。
一是规范执行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省局对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及领导职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和省局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职数管理。根据省局直属单位领导岗位职数空缺情况,统筹解决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政分设问题。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制定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考察工作细则》,明确了干部选任考察8项工作程序,分层次确定省局干部选任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考察了解的主要内容以及不得列为考察对象7种情形。扩大民主推荐范围,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干部,进一步延伸考察干部,全面掌握干部的日常表现。
三是加强机关人员岗位管理。根据省局“三定方案”,出台了《关于明确部分工作职责的意见》。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清理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对省局机关、直属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对省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非规范借调工作人员进行了清退。
四是做好人才管理工作。省局党组坚决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织路线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推动谋划工作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严格按程序做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照“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岗位交流以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中,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性用人机制,为干部成长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2.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落实。省局成立了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责任明确、保障到位的党的建设工作运行机制;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需要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的事项和问题;遇有重要的事项,可随时召开。把党性教育贯穿到省局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班中,且不少于1.5学时。
二是狠抓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省局党组印发了《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出台了《省药监局以党支部联系点撬动支部<条例>落实 深化基层党建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实施方案》,帮助基层解决具体问题。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星级达标创建活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为抓手,实施机关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开发了“先进党支部考评公示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活动,局领导带队到基层调研,密切机关与基层、干部与群众的联系。
三是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省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省委要求,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认真查摆问题,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批评和自我批评带有“辣味”,相互揭了短、交了心、提了醒、加了油、鼓了劲。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
指导基层开展党建工作。省局党组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检查分局党支部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党支部成立(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基层选准配强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使党支部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法定程序顺利进行。举办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党员培训班,提升了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紧密结合理论热点,重点围绕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培训;聘请省委党校、长春中医药大学、省直机关工委党校专家授课,做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健全制度机制。
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省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事宜的通知》《省药监局公务差旅审批单》,制定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对出差人员按照级别、省境内、省外、国境外等报销作出明确规定,出差前严格审批,严控非官方会议、出差,规范了财务报销问题。出台了《关于吉林省市(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抽验经费相关事项说明的通知》和《关于药品买样费用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药品抽验经费管理。
二是加强公车管理。省局印发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对直属事业单位用车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纠正登记不规范等问题,督促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历史遗留问题按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增强担当作为的意识。
一是从严整治“慢作为”问题。省局严格落实文件办理规章制度,文件未在规定限制办理的,在OA系统中预警提醒;经提醒仍未办结的,予以书面通报。
二是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印发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强化了政府采购的规范管理。采取会议、约谈等方式,加大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督促力度。
三是抽调GMP检查员从事日常监督检查。省局党组组织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回头看”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加大检查员培训力度,提高检查员业务水平。将市、县市场监管局所属检查员出勤率列入市州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四是直属事业单位清理陈欠往来款。直属事业单位制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4项制度,严格了财务管理;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欠款个人发放律师函;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向接受转账但未提供发票的企业发放询证函;向市场监管部门查询企业情况;部分往来款项报请主管部门按规定核销;单位纪检部门依法依规对产生往来款的个人进行谈话并催缴。
五是强化工作落实。省局修订出台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人员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等7项制度,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督促检查,推进监管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印发了《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方案的通知》,督查工作落实。
3.及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
一是树立服务意识。省局成立帮扶小组,与企业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2020年2月7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将我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降低至零元,全年为医药产业市场主体减税降费1.95亿元。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与省计量院签订合作协议,解决了本省医疗器械企业的检测难题。加强对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产品注册审批和生产过程的技术服务。2020年审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74家,发出注册证171个,新增口罩日产能1000万只,防护服产能12万件。会同工信、商务、海关等部门建立紧急进口未在中国注册医疗器械工作机制,组织社会各界捐赠药械1.3余亿元,有效提高了我省疫情防控物资供应水平。
二是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省局成立了推进基建工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具体问题。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结合实际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扎实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省局党组梳理系统内违纪违规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利用党建督导调研和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下发廉政提醒,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党纪党规教育。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在支部和党组扩大会上进行通报,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筑牢防线,规范行为。
2.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狠抓纪律建设。省局分别印发《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通知》《关于集中开展清理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并进行了自查。严格执行《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省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守住廉洁底线。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省局印发了《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强化了信息化项目建设全程管控。组织工作人员到广东、上海等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较高的省份调研,邀请有建设经验的信息化公司到省局交流,学习经验。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在组织、实施、验收等环节中,各负其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积极防范风险。
2.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责任落实。省局党组联合省纪委监委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纪检监察组印发了《建立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若干工作机制的意见》,确保综合派驻监督工作均衡开展。省纪委监委驻省市场监管厅纪检监察组加强对省局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增加机关党委干部配备,机关纪委工作专人专岗负责。各党支部配齐配强了纪检委员(纪检监督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七)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提升专题培训班效果。制定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努力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把提升干部队伍监管能力和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作为年度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把党性教育贯穿到每期培训当中,且不少于1.5学时。依托省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分类建立监管实训基地,通过理论授课、生产现场讲解、案例分析、实战模拟和互动交流等方式,有效提升了监管人员的实战能力。
2.及时有效解决问题。集中清理人员长期借调、混岗串岗问题。省局印发了《关于明确部分工作职责的意见》,对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检查员管理以及相关直属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修订并严格执行。按照“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对省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梳理,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岗位交流以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中,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性用人机制,为干部成长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清理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对省局机关、直属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梳理造册,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在机关各处室、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省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非规范借调工作人员进行了清退。
三、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学习贯彻党章、切实维护党章、模范遵守党章,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围绕长期整改事项落实、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整改成效巩固扩大等方面持续发力、长期坚持,确保各类问题全部得到有效解决。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对巩固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式销号管理。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对于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对于顽固性的重点难点问题,不等、不靠、不拖,发扬“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标不收兵”的斗争精神,专人专项予以解决。进一步找准“强监管”与“促发展”之间的平衡点,立足专业优势,发挥技术特长,在助力医药产业发展、助推吉林经济振兴上不缺位、不越位,加快构建吉林医药产业发展新格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1763292;邮政信箱: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路657号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编:130033;电子邮箱:jlyjjjgjw@163.com。
中共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