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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我省白木香叶标准适用问题的函-琼卫药政函〔2022〕69号

2022.11.16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海口海关,省疾控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经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鉴于白木香叶在海南省境内有传统食用习惯,决定海南省境内企业以种植的瑞香科沉香属植物白木香(Aquilaria sinensis(Lour.)Sprengel)的叶片生产经营食品时,执行《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白木香叶》(DBS 44/ 011-2018)。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