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海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
2025.04.03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省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我委拟提请废止《海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政府规章。
根据2021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7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已经废止,因无上位法依据,应当废止。
根据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废止《海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的意见建议,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5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402室,邮编570203。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nrkjtc@163.com。
附件:海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