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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开展省际联盟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等4种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5〕58号

2025.03.14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现请各市(州)医保部门、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组织本地区医疗机构开展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等4种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协议采购量确定途径

协议量确定通过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ylbzj.hebei.gov.cn/tps-local/rpup-login)开展,医疗机构请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耗材交易结算”点击“报量项目管理”,具体操作方法见系统内操作手册。

三、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协议量确定时间:2025年3月14日-3月24日。

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5年3月14日-3月24日。

四、协议采购量确定原则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分两步确定每一家医疗机构的协议采购量。

(一)固定量分配。固定量=医疗机构填报的企业(注册证)需求量*80%*中选规则的比例(四舍五入)。

1.中选规则一产生的中选企业(注册证),获得医疗机构填报该企业约定采购量的100%。

2.中选规则二产生的中选企业(注册证),获得医疗机构填报该企业约定采购量的50%。

3.中选规则三产生的中选企业(注册证),获得医疗机构填报该企业约定采购量的30%。

4.中选规则四产生的中选企业(注册证),获得医疗机构填报该企业约定采购量的10%。

(二)剩余量分配。剩余量包括中选规则二、规则三、规则四调出的约定采购量,以及未中选企业(注册证)的约定采购量。

剩余量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分配给规则一、规则二产生的中选企业(注册证)。规则三和规则四产生的中选企业(注册证)不参与剩余量的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医保部门、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协议采购量确定。

(二)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确保数据真实性。

(三)如医疗机构遗失密码,可联系市(州)医保部门、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重置。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