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更年期保健专家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发挥更年期保健专家作用,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更年期保健工作发展,规范更年期保健服务,更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更年期保健专家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
利用专家优势,强化更年期保健,为适龄妇女提供包括营养、心理、中医、运动等服务和健康教育,以及常见更年期症状和老年慢性疾病的预防、咨询、指导、筛查、诊治等综合性、多学科、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促进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工作室,形成更年期保健支援与帮教机制。发挥专家特长和积极性,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创新技能培训和传播模式,培养基层更年期保健人才,提高更年期保健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更年期相关疾病多学科协作及分级诊疗,打造妇幼保健优势学科,推动并规范全市更年期保健工作。
三、工作进程
(一)确定专家团队
经各区推荐、市级评估,确定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妇产医院6个工作室为专家团队。
(二)遴选建设单位
通过市级专家评估,确定东城、朝阳、海淀、房山、大兴、昌平区妇幼保健院作为首批建设单位,建立工作室(对口关系见附件1),先期开展更年期保健服务,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四、工作内容
建设单位与专家团队共同建立工作室,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专家团队负责定期到对口建设单位出诊,组织业务培训及交流,接收对口区专业人员进修,并以设立工作室的机构为重点单位,以点带面,加强交流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打造辖区更年期保健品牌。
(二)建设单位提供开展更年期保健技术和推广必需的专业人员、工作场所、设施设备、执业资质等条件,支持工作室建设,制定相关制度并提供必要资金等支持。
(三)工作室团队由市级专家团队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包括建设单位妇产科、更年期保健科、心理科、营养科、中医科等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
(四)工作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建立工作室管理制度和运行模式,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约定工作室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到建设单位出诊、培训及考核等内容,全面负责工作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
(五)工作室通过工作室专家传、帮、带,使建设单位人员掌握更年期保健与诊断治疗技能,至少培养一名学科骨干,能够独立带领科室相关人员开展更年期保健工作。
(六)工作室对更年期保健工作进行深入挖掘和总结,形成可学习、可实施、可推广的操作方案或经验总结。
(七)工作室专家与建设单位合作开展科研,挖掘和提升科学内涵,发表相关论文或撰写相关学术著作。
(八)工作室每年举办技能推广培训班,培训辖区人数不少于30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工作室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积极性,鼓励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建设工作,使工作室在辖区更年期保健中积极发挥引领作用。
(二)积极开展建设
首批建设单位要按照《北京市更年期保健门诊评估标准》(附件2)积极开展建设工作,鼓励机构间相互交流、学习,及时推广经验,打造辖区更年期保健特色品牌。其他区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上述标准,在设施设备、人员设置、制度建设、服务提供及管理等方面创造条件,开展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将在具备条件的机构中进一步扩大工作室建设范围,不断提升全市更年期保健工作水平。
(三)严格进行评估
市卫生健康委按建设任务每年对工作室开展情况进行双向评估(附件3),促进全市更年期保健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附件:1.北京市首批更年期保健专家工作室对口关系
2.北京市更年期保健门诊评估标准
3.北京市更年期保健专家工作室双向评估标准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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