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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公告

2023.12.14
衢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规定,现我局对《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该文件中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违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及兜底条款的情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请注明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需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方式:

1、电子信箱:619672563@qq.com 

2、电话:3079757

3、邮件地址:市区仙霞中路36号2楼213市医保局招采和基金监管处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2月14日-12月24日。

附件:《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市级公立医院,浙医健衢州医院: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启动2023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ICU单元治疗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具体价格详见附件),医保支付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按规定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并收取费用,切实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医疗机构要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价格调整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元)

备注

三甲

三乙

二级及以下

1

11110090100

ICU单元治疗

  

495

 

2

12010000700

新生儿护理

  

36

 

3

12020000201

危重病人抢救

  

人次

85

6周岁及以下儿童加收30%

4

12040000701

小儿静脉输液(住院/含输液器)

  

床日

23

 

5

12040000703

小儿静脉输液(住院/不含输液器)

  

床日

20

 

6

32050000300

经皮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STENT)

  

3800

3504

3208

6周岁及以下儿童加收30%

7

32050000100

冠状动脉造影术

  

2000

1830

1660

6周岁及以下儿童加收30%

8

33010190300

麻醉恢复室监护

  

125

6周岁及以下儿童加收30%

9

33060400600

阻生牙拔除术

  

每牙

148

134

121

微创拔牙(指使用微创器械和技术进行此项目)加收450/每牙。6周岁及以下儿童加收30%

10

34020002000

运动疗法

  

60

 

11

31090200500

胃十二指肠镜检查

  

228

 

12

31070100300

24小时动态心电图

  

138

 

13

31090300500

结肠镜检查

  

356

 

14

31060700100

高压氧舱治疗

  

90

 

15

33010100200

神经阻滞麻醉

  

142

6周岁及以下儿童加收30%

16

12010001100

吸痰护理

含叩背、吸痰;不含雾化吸入

一次性吸痰管

人次

28

6周岁及以下儿童加收30%

17

12040000801

胃肠高营养治疗

指经胃肠置管、腹部造瘘置管,供给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营养元素在内的复合营养液进行的营养治疗,含营养液配置

胃肠营养输注管路、营养袋

33

6周岁及以下儿童加收30%

18

31150301500

感觉统合治疗

  

人次

43

 

19

31150300600

暴露疗法和半暴露疗法

  

43

 

20

31150300900

冲动行为干预治疗

  

人次

22

 

21

31150302800

行为矫正治疗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