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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申报第十一届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琼卫科教函〔2023〕36号

2023.06.13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海南医学院及附属各医院、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各有关单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全面提高基层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助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51185号)要求,我委将继续开展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现将第十届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项目内容紧扣基层医疗机构服务需求和发展需要,以补缺项、补短板为重点,要求结合对口支援和重点专科建设,围绕农村和城市社区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针对心脑血管、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和代谢性疾病的诊断、社区治疗及康复技术,急诊急救和中毒抢救技术,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社区保健技术,常见传染性疾病的社区预防和控制技术2+3健康服务包等进行申报,项目要突出卫生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和适宜性。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

1.市县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含市县级二级医院、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市县卫生健康委统一申报,最多可申报2项。

2.南医学院及附属各医院、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各有关单位(含省疾控中心)、市县三级医院,直接申报,最多可申报2

3.鼓励符合条件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申报,最多可申报2

(二)项目申请人

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项目推广

每个项目至少深入3个市县进行推广。

三、项目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各单位按限报数量确定推广项目后,于2023630日前登录海南省卫生健康科教管理信息平台适宜技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146:443/HomePublic/PublicIndex),填报《海南省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申报表》,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我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评估遴选,择优选择20个项目进行推广,并安排省财政预算经费支持开展项目推广活动。

省卫生健康技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林昌65351421

省医学会联系人及电话李丽云,66227291;韩蔚兴,66236195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61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