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受理定点零售药店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的通知
2023.03.23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相关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4号)等文件要求,为支持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贵州省内定点药店可自愿申请。
二、办理流程
(一)注册。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注册账号,具体步骤详见附件1。
(二)登陆。在贵州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pubs.ylbzj.guizhou.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三)认证。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进行认证,认证成功后即可使用系统开展药品采购交易工作,具体步骤详见附件2。
三、数据查询
定点药店可通过贵州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首页—便民服务—集采药品、医用耗材目录查询功能,查询药品挂网价格。
附件:1.定点药店账号注册认证及经办人管理操作手册
2.操作指南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政策咨询及平台维护:0851—85948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