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浙药监法〔 2021〕3号
2021.04.07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