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以下简称护理类项目),理顺护理类项目价格关系,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支持护理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护理服务需求,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1号)要求,市医疗保障局规整我市现行护理类项目并调整制定了价格。其中,重点上调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价格,适当上调重症监护护理、造口/造瘘护理、三级护理、精神病人护理等项目价格,梳理了护理服务等级价格关系,并保持“特级护理+免陪照护服务”每日费用不高于重症监护护理的合理比差。新增设立“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明确“免赔照护”仅适用于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患者,指医疗机构在开展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同时提供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收费的同时,收取该项目费用,且暂不纳入医保报销。免陪照护患者家庭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雇佣护理员,通过市场化解决,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畴。同步废止22个现行护理类项目,修订导尿项目。
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工作规程,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数据测算评估和部门审议审核等程序,完成了娄底市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整和价格调整核定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提交依据和理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3月24日。
联系电话:0738-8262858
邮箱:hnldybjc@163.com
地址:娄底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邮编:417000
娄底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