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2024年自治区基层卫生健康专家库成员的公示
2024.12.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为规范开展基层卫生健康各类监测评价,对自治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和专业指导,根据《自治区基层卫生健康专家库管理办法》,经个人申报,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管)单位审核推荐,我委组织遴选出自治区基层卫生健康专家库2024年拟入库人员,现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2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反映。所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函和匿名电话等,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91-8526775
监督电话:0991-8560140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邮编830001,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