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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五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补充中选产品的通知(二)-苏医保函〔2025〕35号

2025.03.25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第五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三)》第三条的有关要求,现将经公示的补充中选产品信息予以公布。补充中选产品不参与集采分量,中选结果自2025年4月1日执行。

附件:江苏省第五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补充中选结果公布(二).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