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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试点开展北京中医药活态传承示范带教项目的通知-京中医药科字〔2025〕43号

2025.04.16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有效推进名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和传统技艺的活态传承,加快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启动北京中医药活态传承示范带教项目,并试点遴选与建设一批中医药活态传承服务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建设数量

北京地区公立三级中医类医疗机构和科研院所可独立申报,亦可联合不超过两家紧密合作的公立机构(如医共体或医联体)进行联合申报。本项目首批计划立项建设不超过10个北京中医药活态传承服务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带教师资

具有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首都国医名师、首都名中医、优秀名中医、全国或北京市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中医学术流派代表性传承人等不少于10名知名中医专家。

(二)场地与设施

1.提供独立的诊疗区域,面积不小于30平米,满足教学与诊疗的双重需求。

2.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基础办公设备,网络带宽不小于10M,以满足日常诊疗和文档处理需求。

3.配备具有高清数码摄录功能的专业摄像机或智能便携带云台摄像头的录像设备、专业级外接传声器的录音设备,摄像机内置传声器同时拾音。建议安装声像采集系统、视频传输系统及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用于实时记录诊疗过程。同时,配置远程同步教学设备,以支持远程带教。

4.配备数字化中医诊疗设备和数字医案采集系统、医案编辑软件,以便于信息采集。为客观记录舌象、面象及脉象,应配备舌面诊专用设备及录脉设备,录脉设备应能同时或分别采集双手寸关尺及浮中沉的压力触觉信号;数字医案采集系统应为用于辅助检查的中医诊断设备或中医特色诊法数据预留开放接口;医案编辑软件应能主动记录采集项目内容、音视频内容,能够开通切诊触觉脉动录播的端口,还应具备模板定制功能,以适用于不同传承团队对数字医案的采集要求,并能对接北京中医药传承服务平台。

(三)资金与人员配置

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条件保障,确保基地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以保障基地的正常运营。

(四)组织体系与运行机制

基地需具备健全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及稳定的运行机制,明确发展计划和目标。

三、申报和评审流程

1.拟申请建设北京中医药活态传承服务基地的机构,需按照《北京中医药活态传承示范带教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5年4月21日(周一)下午五点前提交《北京中医药活态传承示范带教项目中医药活态传承服务基地试点建设申报表》(附件2)一式五份(纸质版需盖章),同时将PDF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北京中医药活态传承服务基地试点建设名单,签订《北京中医药活态传承示范带教项目中医药活态传承服务基地试点建设任务书》。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

联 系 人:刘骅萱  赵玉海

联系电话:55532880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

电子邮箱:lilysouth@126.com

附件:1.北京中医药活态传承示范带教项目实施方案

2.北京中医药活态传承示范带教项目中医药活态传承服务基地试点建设申报表

3.北京中医药活态传承示范带教项目中医药活态传承服务基地试点建设任务书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