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2023.04.24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做好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市医保中心拟定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政务邮箱:sybzxxxhc@tj.gov.cn。
附件:《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