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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批)》的通告

2021.10.29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2021年第12号)

  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以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批)》,共计43个品种,现予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如同品种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我局制定的相应标准即行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1.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批)目录

     2.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批)正文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

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批)目录(43个)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盐沙苑子

23

白屈菜

2

沙苑子

24

垂盆草

3

北沙参

25

金荞麦

4

萹蓄

26

水红花子

5

浮萍

27

小茴香

6

鸡冠花

28

白茅根

7

独一味

29

槲寄生

8

大血藤

30

拳参

9

金樱子肉

31

西洋参

10

太子参

32

仙茅

11

肉苁蓉(肉苁蓉)

33

荜茇

12

瓜蒌皮(栝楼)

34

炒蔓荆子(单叶蔓荆)

13

青蒿

35

土贝母

14

皂角刺

36

豨莶草(豨莶)

15

胡黄连

37

砂仁(阳春砂)

16

桃仁(山桃仁)

38

胡芦巴

17

炒桃仁(山桃)

39

天冬

18

白扁豆

40

荔枝核

19

地榆

41

络石藤

20

山药

42

穿心莲

21

麸炒山药

43

贯叶金丝桃

22

诃子(诃子)

  

 

附件2 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批)正文.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