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广西】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南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4.12.24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中医药局 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4〕6号)文件精神,为了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质量,现将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自治区下发的2024年度对地方转移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区域绩效目标要求,结合实际,明确了我市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目标任务(附件2),各县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数(附件3)、慢阻肺病患者健康服务任务数(附件4)。其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纳入2024年南宁市承办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目标任务。

各县区要对照目标任务,科学分解下达绩效目标,统筹把握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经费执行进度,并按照《南宁市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南卫医〔2022〕8号)要求,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监控、自评和评价工作,落实评价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的奖惩机制。

二、明确经费使用途径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94元,9元统筹用于新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85元用于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经费和2020-2023年累计增加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继续统筹用于扩大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受益人群覆盖面;强化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服务,落实儿童眼保健、发育评估和科学育儿指导;做实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服务,做好患者的规范随访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呼吸道疾病防治有关工作,强化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开展慢阻肺病患者健康服务;做好优化生育政策相关服务内容等。

转移支付资金按照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给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其中,拨付给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转移支付资金,由其作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统筹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甲类、乙类医疗设备等大型设备购置;拨付给其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相关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包括需方补助、开展随访管理以及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甲类、乙类等大型设备购置。

三、年度工作任务

(一)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

按照《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规范(试行)》要求,对明确为慢阻肺病的患者,规范提供健康服务,并将其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阻肺病患者健康服务相关内容已纳入2024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大纲,相关视频课程已上传继续医学教育网(https://www.ncme.org.cn/),各县区要及时组织基层医务人员结合业务需要登录学习,积极开展慢阻肺病健康服务。

(二)启动实施“体重管理年”活动

按照《关于印发“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医急发〔2024〕21号)要求,强化重点人群体重管理,在对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以及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病等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中,发现超重、肥胖的,要加强个性化咨询、指导和干预服务。开展广泛宣传,将合理膳食、均衡营养、适量运动等作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城乡社区居民主动控制体重意识。

(三)做实做细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健康服务

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病等慢性病患者要根据健康状况、患病情况等提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发现血压、血糖异常的,确诊后及时纳入慢性病患者健康服务;发现体重异常或有其他基础疾病的,适当增加联系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发现病情不稳定及有严重并发症的,视情况增加随访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对患多种慢性病的患者提供多病共防共管服务。  

在现有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基础上,鼓励通过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等方式,丰富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对次均费用较高检查项目可实施2至3年或按周期检查一次。推进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服务,关注高龄失能老年群体,做实健康服务内容。

(四)加强居民电子化健康档案的规范管理

落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基本内容(试行)》,加大数据核对力度,组织核查、梳理、更新本辖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特别是对已死亡、户籍外迁的居民要及时注销其档案记录信息,对重复建档的居民信息要及时整合,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规范管理。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加快向居民开放个人电子健康档案。2024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本人开放占比不低于40%。

(五)加大项目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及对承担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督促和指导,重点抓好慢阻肺病患者健康服务的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结合时令节气变化等时间节点加强健康教育和科普,强化居民及重点人群健康素养促进,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经费管理和使用

各地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社[2023]74号)以及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要求,及时足额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加强资金监管,规范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保障非户籍常住人口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权益。

(二)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下达用款计划和办理资金支付,减少资金滞留时间,不得以库款不足为由拒绝受理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用款申请。

(三)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

对于分配到乡村两级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要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加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和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3]1号)要求,明确乡村两级分工,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结合绩效评价结果,按月或按季度及时拨付相应经费,切实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将重点结合资金支出进度、乡村医生补助落实情况进行分配。

附件:

1.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中医药局 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4〕6号)

2.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目标任务

3.2024年各县(市、区)、开发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数

4.2024年各县(市、区)、开发区慢阻肺病患者健康服务任务数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宁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2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目标任务

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4%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5%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4%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4%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4%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0%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

——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74%、84%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

——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90%

——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覆盖率≥90%

——地方病防治完成率≥95%

——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较上年提高

——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重点县覆盖率100%

附件3

2024年各县(市、区)、开发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数

                                           单位:人

县(市、区)、开发区

高血压

2型糖尿病

合计

397700

119100

兴宁区

23600

9100

青秀区

35400

13000

江南区

31700

12100

西乡塘区

48700

16300

良庆区

21500

7000

邕宁区

20800

6900

高新区

4900

1700

武鸣区

43700

11600

隆安县

18600

3500

马山县

29700

6700

上林县

23900

5500

宾阳县

38400

10300

横州市

56800

15400

附件4 

2024年各县(市、区)、开发区慢阻肺病患者健康服务任务数

                                           单位:人

县(市、区)、开发区

慢阻肺病

合计

6254

兴宁区

444

青秀区

805

江南区

709

西乡塘区

963

良庆区

422

邕宁区

239

高新区

212

武鸣区

488

隆安县

233

马山县

270

上林县

257

宾阳县

572

横州市

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