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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工作监测指标体系(试行)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2022年)的通知-津卫基层〔2022〕218号

2022.04.22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卫办基层发〔2020〕9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我委组织制定了《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工作监测指标体系(试行)》、《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和评价分析工作。

附件1 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工作监测指标体系(试行).doc

附件2 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