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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的通知-沪卫信息〔2023〕3号

2023.03.0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委机关各处室,保健局,各委直属单位: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自2015年成立以来,对加强全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卫生健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19〕488号),我委决定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章  雄   党组书记、副主任,市保健局局长

闻大翔   党组副书记、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罗  蒙   副主任

成  员:王  娟    机关党委(党办)副书记(主任)、机关纪委书记

徐崇勇   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处)主任

        倪艳华   干部人事处处长

吴凌放   规划发展处(研究室)二级调研员

王  惟   财务处处长

王  玲   法规处处长

冷熙亮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处处长

吴立明   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

王  彤   健康促进处处长

吴  宏   医政医管处处长

杨  超   基层卫生健康处处长

吴文辉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高  红   科技教育处处长

孙  瑾   综合监督处处长

倪元峰   药政管理处处长

徐奕丽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处长

葛燕萍   老龄健康处处长

吴向泳   妇幼健康处处长

梅灿华   职业健康处处长

樊  华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处长

艾晓金   新闻宣传处处长

乔荟竑   外事处处长

刘洪国   信访办公室主任

刘  华   中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处处长

王庆华   中医药传承发展处(中医药综合协调处)处长  

杨颖华   市保健局副局长、保健医疗管理处处长

陈  雯   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整体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管理本市卫生健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总体布局,组织制订和审议卫生健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战略规划和综合政策,研究确定年度计划、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整体推进、督促检查系统内各单位相关部署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任务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处)。

主  任:徐崇勇   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处)主任

成  员:冯  骏   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处)副主任

        刘东升   机关党委副书记

赵  靓   财务处二级调研员

胡  军   医政医管处四级调研员

潘明华   新闻宣传处二级调研员

管红叶   中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落实和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建立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制度、机制,统筹推进阶段性部署,协调落实卫生健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年度工作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讨论卫生健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各相关委属单位可就有关重大事项形成议题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议题,协调提出初步意见后,按程序报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规划、顶层设计、标准安全、监管评估等具体事项,承担全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认证认可、安全保障审批的具体工作。各处室负责提出所承担业务领域的需求。

(三)对于一般性需要研究、协调和处理的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题会议,及时沟通协商。必要时,报送领导小组审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并将研究的情况和处理结果通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确定。

(四)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同志自然替补。

四、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通过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听取卫生健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和阶段重点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卫生健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任务,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二)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领导小组组长临时召集。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卫生健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工作部署和指导性意见以会议纪要或委(办)文件形式印发有关单位。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会议主持人签发。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议定的各项部署和工作安排,重大事项应当有阶段性工作情况反馈。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了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执行情况,督促任务落实。

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按照“统筹组织、需求主导、业务整合、分部实施”的原则,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处)负责统筹组织,综合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总体规划、顶层设计、标准安全、认证认可、建设进度、监管评估、人员培训、委机关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等具体任务。

财务处负责卫生健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经费的申请、管理等财务保障工作。

各处室、保健局和委属单位负责所承担业务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协助完成监管任务。

各委属单位依职责分别负责承担信息标准拟定、相关网络运行维护等技术支撑,同时协助业务部门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需求调研,项目管理方案的设计、论证和部署,项目技术方案的制订、项目建设实施等工作。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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