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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比伐芦定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3.10.13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制定比伐芦定国家药品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比伐芦定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周怡

  电话:010-67079556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基础信息
业务编号化修20230010品种类别化学药品种比伐芦定
制修订制定项目周期12标准编号 
公示期90天公示日期2023-10-13~2024-01-12联系处室化学药品处
联系人周怡联系电话010-67079556电子邮箱zhouyi@chp.org.cn
邮编100061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起草单位
 
复核单位
 
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