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用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通知-闽医保〔2023〕59号
2023.05.24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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