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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乳腺血氧功能成像检查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延期试行的通知-本医保发〔2023〕16号

2023.10.19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为鼓励促进本溪地区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乳腺血氧功能成像检查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延期试行的通知》(辽医保〔2023〕5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明确我市相关医疗机构获准延期试行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具体执行价格(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本溪市静脉输注高氧液等5项继续试行的医疗服务

项目收费价格及申报单位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关于乳腺血氧功能成像检查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延期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