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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山东省接续采购(202112)拟中选结果公示

2021.12.16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山东省接续采购(202112)的公告》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经企业报价、解密、公立医疗机构评估投票等环节,现将山东省接续采购拟中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18日17:00。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zbsylbzjzbdjk@zb.shandong.cn)向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相关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联合采购办公室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3-2188253 

    附件: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山东省接续采购(202112)拟中选结果表(代表品)

 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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