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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上门服务费和安宁疗护费等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要素论证结果的公示

2024.12.19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4〕230号)、《关于实施便利老年人就医10项举措的通知》(鄂卫发〔2024〕27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接国家立项指南并组织开展了上门服务费和安宁疗护费等2项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要素论证工作。

现将项目要素论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医保局。

联系方式:027-87267067

邮箱:hbylfwjg@163.com

附件:1.2项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拟废止1项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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