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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

2021.07.09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

为做好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1〕31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社区医院建设是推动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关键环节。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有利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能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社区医院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务求取得实效。

二、规划引领,政策扶持

各区要结合区域卫生规划,科学制定社区医院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需求开展社区医院建设,时间服从质量,成熟一个建设一个。要积极协调人力资源、财政、医保等部门,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人事薪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经费等方面争取支持政策,为社区医院发展创造条件。

三、对照标准,认真评估

各区负责审批和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主管业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518号)、《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国卫规划函〔2019〕87号)、《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和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试行)的通知》(京卫医〔2020〕3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开展评估。通过评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将社区医院加注为第二名称。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区要及时总结社区医院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报送先进典型经验材料。各区卫生健康委要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社区医院建设年度工作总结及新建成社区医院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邮箱(bjsgzxzgk@wjw.beijing.gov.cn)。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

(联系人:王东瑞,顾菲,林文慧;联系电话:63691115,83970793,8397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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