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招采子系统停用失效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5〕65号
2025.03.25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应用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提升挂网药品数据质量,自3月31日起,常态化开展失效医保药品编码梳理和停止挂网交易资格工作。生产企业重新获取医保编码后,国家组织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通过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变更挂网信息,其他药品通过新增申报挂网方式重新挂网。
附件:医保编码失效药品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