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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征求自治区2023—2025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意见建议的通知-新卫规划函〔2023〕36号

2023.09.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3〕7号)、《关于发布“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3〕1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委草拟了《自治区2023—2025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建议。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指引》内容可以优化提升,但不能降低。

请各单位(部门)务必于2023年9月18日下午18:00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反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建议。附件电子版可以登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下载。

联 系 人:高炬

联系电话:8527882  8500283(传真)

电子邮箱:xjwjwghxxc003@xj.gov.cn

附件:1.自治区2023—2025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征求意见稿)

      2.自治区2023—2025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数量及分布表

      3.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准入标准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9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