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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材GAP符合性延伸检查结果的通告(2024年第14号)

2024.12.16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和《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林业局 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药监联〔2023〕7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10月27日-30日,我局组织对江西普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裸花紫珠颗粒所使用的裸花紫珠种植基地开展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延伸检查),检查结果为符合要求(具体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江西省中药材GAP符合性延伸检查结果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江西省中药材GAP符合性延伸检查结果

 

被检查

主体

中药品种

中药材品种

基地共建单位

基地面积(亩)

基地地址

经纬度坐标

检查

结果

江西普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裸花紫珠颗粒

裸花紫珠

白沙恒生源种植专业合作社

300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志针村

东经109.49°,北纬19.22°

 

符合

要求

 

700

白沙黎族自治县细水乡白水港村

东经109.62°,北纬19.19°

 

符合

要求

 

井冈山市正溪农牧业发展专业合作社

100

井冈山市古城镇山背村

东经114.04°,北纬26.75°

符合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