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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兴交叉领域研究专项的通知-沪卫科教〔2022〕24号

2022.08.3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有关医疗机构,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10号)和《关于推进上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1〕31号)相关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新兴交叉领域研究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面向再生医学、精准医学、生物治疗、脑机融合等前沿领域尖端科学问题,聚焦严重危害健康的疾病以及疫情防控与生物安全需求,推进医学与生物学、化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物理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学科的交叉融合,开展相关疾病的致病机理、预防、诊断和治疗等研究,发展前沿技术,拓展诊疗方法和手段。

二、建设内容

(一)重大疾病精准防治研究方向

研究内容:对严重危害健康的疾病如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内分泌代谢疾病、神经精神疾病、老年病、罕见病等开展病因、发病机制及诊疗防治技术等相关研究,为上述疾病的精准防治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

(二)人工智能与数字诊疗技术研究方向

研究内容: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学等技术与方法,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预后评估等相关研究,为进一步提升临床诊疗水平和能力提供支持。

(三)其他相关前沿应用基础研究方向

研究内容:异体器官移植研究、生物力学应用研究、蛋白质调控研究等相关前沿应用基础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须为本市卫生健康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事业单位。

2.项目申请单位在项目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前期工作基础,并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3.鼓励本市及长三角地区具有相关研发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院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

4.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由项目申请单位先行组合形成项目研究团队,签署项目合作研究协议,明确规定各方负责的研究内容和责任,由项目申请单位负责项目申报及管理,并对参与各方的资格进行审核。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或参与不超过2项项目的申报。

2.项目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工作基础和研究转化能力,拥有相关国内或国际专利、取得成果转化者优先。

(三)其他要求

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须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研究项目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须符合伦理审查相关要求。

2.项目研究内容需涉及医学与其他学科交叉合作研究。

3.实行限项申报,各市级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委及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申报不超过2项。

4.同一研究内容的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或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5.项目研究期限为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

四、申报方式

(一)网络申报

1.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二)申报材料

1.在线打印《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兴交叉领域研究专项申报书》(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需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标明申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和单位。

2.相关附件材料,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1份。

3.在线打印《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兴交叉领域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需用A4纸打印1份,加盖公章。

各单位要对提交的资料进行认真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课题组单独报送。

4.网络申报时间:9月5日至9月16日16时;书面材料报送时间:9月19日至9月21日16时。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悦铭  33262074

方  吕  23117973

王剑萍  23117971

联系地址: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建国西路

602号)科研事务服务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