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再次征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村医培养 工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3.06.13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2〕8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省村医(特指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生)队伍培养工作,我省决定实施乡村振兴村医培养工程,市县政府予以资金支持。经征求各厅局及市县卫生健康委意见,我委已形成再次征求意见稿,特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5月26日前反馈我委,如无修改意见也请书面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林昌;联系电话:18689898859。
附件:1.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村医培养工程的通知(再次征求意见稿)
2.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村医培养工程等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复函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列表:
附件1.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村医培养工程的通知(再次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村医培养工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复函.pdf
发-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再次征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村医培养工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