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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江门市“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12.12
江门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4〕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9号)和《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药物基因多态性检测”等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3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4〕3号)规定,我局通过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有关医疗机构报送的价格成本进行成本测算、定价评估和专家论证,形成了《江门市“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和感谢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

传真:0750-3992990

电子邮箱:jmsybj@jiangmen.gov.cn

来函请寄: 江门市建设三路8号公路大厦9楼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并注明“江门市“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邮政编码:529051

 

附件:江门市“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等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