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关于核定染色体核型分析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南医保〔2025〕10号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医保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派出机构,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促进临床新技术推广运用,提升我市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南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做好2023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的通知》(南医保函〔2023〕2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研究,正式核定染色体核型分析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具体详见《关于重新规范南平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2019〕19号)等文件规定。
二、调整内容
本次共核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医保支付配套
此次价格核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不改变其医保属性、先行自付比例及限用范围。
四、其他要求
(一)强化监督管理。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及收费行为,完善价格公示、住院费用日清单(除实行按病种收付费政策的病人外)等制度。医保、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服务及收费行为、医保支付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做好政策对接。请有关单位做好信息系统维护、相关费用结算等配套工作。
(三)优化收入结构。各医疗机构要健全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优化医疗机构的收入结构。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请及时转发至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以往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相关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联系。
附件:2025年南平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核定表
南平市医疗保障局 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
2025年南平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核定表
序号 |
国家结算编码 |
地方项目编码 |
地方项目名称 |
地方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价格类型 |
计价单位 |
说明 |
收费标准(市级) |
收费标准(县级) |
收费标准(基层) |
国家归集口径 |
医保支付类型 |
医保限定支付范围 |
1 |
002502010110000-250201011 |
250201011 |
染色体核型分析 |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不含外周血及胸腹水)。样本采集、签收,样本白细胞计数,按照适当比例将样本接种到含培养基的无菌培养瓶中,经培养24小时至72小时不等,低渗、固定并收获细胞,滴片,烤片,胰蛋白酶消化处理,染色显带,显微镜下人工查找中期分裂细胞并分析染色体核型,或全自动扫描系统扫描拍照中期分裂细胞,在电脑终端分析染色体核型,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医生审核并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 |
|
政府指导价 |
次 |
外周血细胞染色体核型分析市级医院按160元收取,县级医院按145元收取,基层医院按120元收取。 |
505 |
455 |
385 |
化验费 |
医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