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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公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中山医保函〔2025〕8号

2025.01.23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各镇街卫生健康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