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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血栓弹力试验(TEG)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漳医保规〔2024〕9号

2024.11.01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医保局、卫健局,市医保基金中心(含监测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联勤保障部队第909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工作的通知》(闽医保价采函〔2024〕100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治理部分检查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经研究,决定降低血栓弹力试验(TEG)等3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价格

    降低血栓弹力试验(TEG)等3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调整后,我市血栓弹力试验(TEG)等3个项目政府指导价不高于省医保局提出的治理目标价格。

    二、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医保局要加强政策实施的跟踪监测。各县(区)卫健局要督促医疗机构提供质价相符的医疗服务,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市医保中心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并将修订后的价格项目上传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子系统。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和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九医院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加强院内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要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提高价格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对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反映。

    附件:漳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血栓弹力试验(TEG)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政策解读:一图读懂调整漳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血栓弹力试验(TEG)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