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江苏省药品经营(批发)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1.04.10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做好新体制下药品批发企业许可管理工作,我局起草了《江苏省药品经营(批发)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江苏省药品经营(批发)许可现场检查标准》《江苏省药品委托储存运输受托方现场检查要点》,核发、换发、变更、注销药品批发企业工作程序等配套文件。2021年1月20日至2月20日,我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讨论、修改。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公众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iucl@da.js.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药品批发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再次征求意见。
附件:《江苏省药品经营(批发)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附件.rar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