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完成网络销售报告的通告(第四批)-〔2024〕71号
2024.08.28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备案和报告工作的公告》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完成报告的药品网络销售批发企业信息予以公布。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经营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履行报告义务,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体系,对所属零售门店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职责。各检查分局要加大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药品网售违法违规行为。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