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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

2024.12.25
茂名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市医保中心,各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工作要求一并贯彻执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调整

按照治理要求,将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和“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规范整合为“经照射自体血回输治疗”,原项目同步删除;原项目价格水平低于整合后项目省最高限价的,暂不上调价格;我市各级医疗机构执行价格下调至省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治理要求

请各区、县医疗保障部门按规定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项目和价格执行的指导监督。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反映。

附件:1.茂名市“经照射自体血回输治疗”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表

            2.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