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开展牙冠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19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降低牙冠产品价格,减轻群众口腔种植费用负担,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等文件要要求,现就开展牙冠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产品范围
本次挂网产品为单牙种植使用的全瓷牙冠产品,材质主要成分为氧化锆,包含白锆、彩锆(含单色彩锆和分层彩锆)。
其他材质牙冠(含金属牙、烤瓷牙)参照全瓷冠的价格挂网,具体规则另行通知。
二、挂网申报企业
由牙冠医疗器械注册人(指牙冠加工企业,下同)作为挂网申报企业。其中,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应当委托其指定的我国境内企业法人作为挂网申报企业。
三、挂网规则
根据产品(同一注册证不同牙冠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人的,视为不同产品,下同)或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人是否在四川省竞价中选,申报产品分别按联动挂网和竞价挂网两种方式挂网,挂网后可供全省相关医疗机构采购:
(一)联动挂网。对已在四川省牙冠竞价中选的产品以及未在四川省中选但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人与四川省牙冠竞价中选产品相同的产品,采取联动挂网方式,具体联动规则如下:
1.已在四川省牙冠竞价中选的产品,申报价格不高于四川省竞价中选价格。
2.未在四川省牙冠竞价中选的产品,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人与四川省牙冠竞价中选产品相同的,申报价格不高于同一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人产品在四川省竞价最高中选价。
3.未在四川省牙冠竞价中选且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人与四川省牙冠竞价中选产品不同的产品,申报价格不高于四川省竞价最低中选价格。
(二)竞价挂网。对未在四川省牙冠竞价中选且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人与四川省牙冠竞价中选产品不同的产品,且不愿意接受四川省竞价最低中选价格的,采取竞价挂网方式,竞价挂网规则和有关安排近期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挂网价格包含产品染色加工、配送、返修,配套工具的配送及使用费用等。医疗机构使用配套工具产生的消毒费,按规定由医疗机构承担。
2.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同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人的产品可申报不同价格,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同一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人的产品仅允许有一个申报价格(不区分白锆、彩锆)。但可按白锆、彩锆分别维护产品,若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同一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人的白锆产品或彩锆产品申报多个价格,取最低申报价格挂网。
3.挂网价格以最小零售包装“颗”为计价单位,以人民币填报,单位为“元”,保留正整数,精确到个位。
4.申报企业应承诺根据临床需要免费向医疗机构提供染色、上饰面瓷等加工及相应的伴随服务,伴随服务包括协助组装工具、进行必要的工具使用指导、对医疗机构进行工具操作培训等,并保持挂网前后伴随服务供给的延续性。
5.申报企业对申报产品的质量负责,一旦挂网成功,应作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根据临床订单需求,及时、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配备足够的配套工具,保障医疗机构临床使用。
6.申报企业应督促配送企业在24小时内响应医疗机构订单,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须在医院要求时限内完成产品加工及配送,原则上不超过7天,并承诺及时满足全省医疗机构相关培训及技术指导需求。
7.申报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要求,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组织生产和提供质保服务,保持挂网前后售后服务的延续性,在质保期内,免费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牙冠。
8.申报产品须明确牙冠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证,挂网成功后须按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证上的材料组织生产,不得替换原材料。同一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应明确产品材质是彩锆或白锆,不以制作工艺等区分产品。
9.鼓励医疗机构在竞价挂网结果基础上,结合同类产品前期历史采购价格与企业开展合理议价。
10.因竞价挂网产品存在生产质量问题,给患者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由申报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五、联动挂网申报安排
参加联动挂网的产品,前期已完成信息采集的,可参加首批联动挂网集中报价,报价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9:00-17:00,具体路径为“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盟采购-口腔牙冠产品申报(202303)”;未参加前期信息采集的,在完成信息采集时,同步提交挂网价格,以及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价的后期将参照阳光挂网流程进行公示公布。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联系处室单位:省医保局价格招采处)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