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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新增部分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3.01.17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各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部分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苏医保发〔2023〕5号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部分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202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