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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共济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2.11.02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要求,以及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实施实际情况,需要对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保障政策进一步完善。为此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起草了《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共济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hnsybjdybz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意见反馈”。

二、信函寄至: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副楼五楼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邮编:57020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意见反馈”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

附件:《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共济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

附件列表:
附件:《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共济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