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卫财务发〔2025〕7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医保局,各自治区直属公立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公立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我们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在执行中请一并落实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任务分工、完成时限,认真对标对表,严格履职尽责,抓好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政策指导、工作督促、评价监督等。各公立医院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将内部控制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履职清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积极推动内部控制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公立医院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各地每年按照所属公立医院不低于30%的比例开展抽查检查,三年内覆盖到辖区内所有公立医院。同时加强与审计、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全方位、多维度的内部控制监督格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公立医院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政策指导及业务培训,广泛宣传内部控制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强化公立医院内部控制文化建设,创新方式方法,引导公立医院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提高风险防范和权力规范运行意识,自觉遵守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外部环境、业务、廉政风险。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