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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09.13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药品技术职称评审和人才评价制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省药监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起草了《山东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发送电子邮件至syjjbgs@shandong.cn提出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

联系电话:0531-51795179

附件:山东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9月12日

山东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pdf